沈阳鼎律空间孔令巍律师为您解答,试用期被延长是否合理合法?
2018-11-18 09:22:19
欧信管家
试用期被延长是否合理合法?
网友提问:今年毕业后就职一家个人企业,因为岗位特殊当时说好是试用期6个月,转正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同时给上保险。可是在试用期到期后,公司却说因为其他原因要延长我的试用期,转正后合同签订为5年。我的试用期被延长是否合理合法?如果公司延长我的试用期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那?
鼎律网特别为这位网友咨询了资深劳动法律师 孔令巍律师,孔令巍律师就试用期被延长是否合理合法给出以下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位网友在试用期的期限中已经是法定最高期限,那么显然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延长试用期的。如用人单位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鼎律网特约律师简介
孔令巍 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擅长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与劳动法领域,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是资深劳动法律师。擅长从人力资源管理及劳动法的双重角度出发,为企业构建用工风险防范体系,降低用工风险,解决企事业单位的增援增效和减员增效问题,是企业及个人客户广泛信赖的具有专业水准的优秀明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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