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缴纳保险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2018-09-12 16:19:20 admin0

公司不给缴纳保险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大学刚毕业方宁(化名)在学校举办的招聘会中被一家私人企业录用。因为刚刚开始找工作很多事情方宁不是很明白,因此公司在录用后说明了工资及待遇问题:试用期3个月每月2800元的试用工资,转正后工资会有相应调整,转正一年后才给方宁缴纳社会保险等。初出茅庐的方宁急于工作便到这家企业就职,可谁承想转正后两年这家公司也没有提及缴纳保险的相关事宜,多方找公司人事谈话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应。那么公司不给缴纳保险是否触及法律问题,公司不给缴纳保险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

鼎律网劳动争议法律专家孔令巍律师给予相应回答: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家公司在方宁就职期间未能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是不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因此方宁是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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