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因拖欠质保金引发工程纠纷怎么办?

2018-12-29 18:17:42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因拖欠质保金引发工程纠纷怎么办?

什么是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那么沈阳因拖欠质保金引发工程纠纷怎么办?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提供分析解答。

沈阳因拖欠质保金引发工程纠纷怎么办?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拖欠质保金引发的工程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

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

1.     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

2.     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

上述内容简单的为您分析介绍了因拖欠质保金引发的工程纠纷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您正面临或是在解决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问,您可以聘请资深律师为您解答或是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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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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