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鼎律空间律师为您解答,离婚时是否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2018-11-18 09:16:35
欧信管家
离婚时是否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起诉方张女士,生活的地方较为偏僻封建思想影响很深,在媒人介绍下与邻村李某结婚。婚后两年张女士剩下一女婴,丈夫李某因生育的是女孩趁张女士不备,将孩子扔入深山导致孩子死亡。张女士在得知孩子死亡后痛不欲生,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张女士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沈阳鼎律网资深法律顾问刘兵律师为您进行法律解析:
根据张女士丈夫所为,张女士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有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张女士刚出生的孩子被丈夫李某扔进了深山,直接导致了孩子的死亡,他有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作出赔偿。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
沈阳鼎律网小编温馨提示:
新时代新生活,其实生男生女真的都一样,切莫因为思想陈旧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如果一旦发生不可挽回的错误伤人心也伤己德啊!
资深法律顾问刘兵律师简介
辽宁法学法学硕士学位。擅长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合规与治理、财富规划与传承,知名法律顾问、沈阳市沈河区政协委员、辽宁大学客座教授、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新闻正前方特邀评论员。先后获得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沈阳市优秀民革党员、辽宁大学优秀法律硕士毕业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