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谁有继承权?
如何判定谁有继承权?
卫兰(化名)的父母因为比较有经商头脑,早在卫兰年幼时创办了一家小公司,在努力20多年后公司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同时为卫兰积攒了不少家产。但是天不遂人愿,在1个多月前因为车祸父亲当场离世,母亲也因抢救无效在医院逝世。在双亲先后离世的消息中卫兰大受打击,本想好好操办父母的身后事却不想父亲那边的远方堂哥前来闹事!这位远方堂哥以卫兰父母没有儿子,女儿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在灵堂大闹起来!那么这位远方表哥拥有卫兰父母一次掉继承权吗,卫兰身为女儿就没有父母的继承权吗?如何判定谁有继承权?
鼎律网特邀请这方面的专家刘兵律师进行简单的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明确指出遗产继承顺序:
一、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已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法院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间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
二、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异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逝者生前留有遗嘱,则遵照逝者遗嘱进行执行。也就是说卫兰的父母并未有明确遗嘱指定这位堂兄进行遗产继承,那么他是没有继承权的。身为子女的卫兰在父母双双逝世的情况下,是拥有第一继承权的。
特约专家刘兵律师简介:
工作经历及教育背景
现任婚姻家事、家族财富管理部主任、辽宁大学法律硕士
2008一2017.6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7.6至今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代表业绩
刘兵律师经常接受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辽宁法制报等各大媒体采访,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评析,在辽沈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刘兵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同时还热心公益事业,由于对公益事业的贡献突出,于2017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公益律师;现刘兵律师带领家族财富管理团队对辽沈地区高净值客户进行财富筹划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的保护、如何避免移民带来的资产曝光、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风险防范、法定继承的疑惑、资产代持风险防范、涉外婚姻与财富筹划、谨慎对赌协议等财富筹划架构的业务。刘兵律师先后担任沈阳派特森英语法律顾问、华晨宝马、家乐福商业(辽宁区)法律顾问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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