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刘政伟说:沈阳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2019-01-05 1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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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如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会先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其中一方就有可能通过诉讼这一方法来解决问题,而一但通过这个途径解决问题,就需要事先了解一些东西,以便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沈阳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对于这个问题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简单进行解答。
沈阳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当发生工程纠纷问题,作为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当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时,您就需要聘请资深的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服务与解答了。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