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纠纷中工程欠款利息怎么计算?

2018-12-29 18:37:08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工程纠纷中工程欠款利息怎么计算?

沈阳工程纠纷中有关工程欠款原因的不在少数,因此工程欠款利息相关问题当事人都比比较啊关注。那么沈阳工程纠纷中工程欠款利息怎么计算?对于这个工程纠纷问题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解答。

沈阳工程纠纷中工程欠款利息怎么计算?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只要发包方欠付了工程款,债权人就可以依照此条规定主张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民事权利分为约定权利和法定权利。属于约定权利的,如果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此项权利,那么当事人就不享有该项权利。比如垫资施工的利息,施工合同中的违约金等。属于法定权利的,虽然当事人没有约定,但也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比如本条规定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垫资的利息

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为工程纠纷中工程欠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当发生工程纠纷问题时,您可聘请资深的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服务与解答了。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image002.jpg

 

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