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2018-12-29 18:22:20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那么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沈阳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这个问题我们看看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沈阳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正常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施工承包方式。工程设计和施工分离,分别由不同主体负责实施,工程承包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典型地表现为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管理模式。该承包方式由各承包人分别向招标人负责,适用招标人愿意较深入地介入设计控制及对设计和施工的相互协调管理,并希望分散承担风险的情况。

缺点:该承包模式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责任较难界定,设计与施工间的管理协调工作比较复杂,容易发生纠纷,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较难。因此引发工程纠纷的问题也比较常见。

优点:但这种工程承包模式的运用简单、成熟,对承发包双方的素质要求不高,且招标人对工程设计和施工各阶段实施的控制影响力较大,风险亦较分散。

二、设计—施工一体化承包方式。这类承包方式的典型模式有:“设计+施工”(D+B)、“设计采购建造”(EPC)及“工厂设备与设计+施工”(P&D+B)等。一般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专业技术性强、管理协调工作复杂、招标人对设计施工的管理力量薄弱,且愿意将大部分风险转移给一个承包人的情况。其与施工承包方式的最大区别是前者的招标人不再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只提供基本的工程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作为招标条件,而将此后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责任及相应风险转移给一个总承包人。

优点:有利于工程设计与施工之间的衔接配合,可以避免相互脱节而引起的差错、遗漏、变更、返工及纠纷;可以合理组织分段设计与施工,缩短建设工期。

缺点:招标人对工程设计细节和施工的调控影响力较小,所以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施工专业素质以及综合协调管理水平较高的总承包人,并合理清晰界定相关责任、风险显得至关重要。因此引发工程纠纷的问题也比较常见。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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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

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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