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沈阳工程欠款纠纷是否有时效限制?

2018-12-29 17:07:39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工程欠款纠纷是否有时效限制?

工程欠款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工程款纠纷问题,因此为了解决工程欠款纠纷不少当事人选择走法律途径也就是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既然决定诉讼解决首先要了解到不管哪种诉讼都会有实效限制,那么沈阳工程欠款纠纷是否有实效限制?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律师可以很明确的回答您:工程欠款纠纷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

沈阳工程欠款纠纷是否有时效限制?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律师——刘政伟律师介绍,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还有工程纠纷索赔的相关疑虑,您可通过点击鼎律网在线进行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法律相关解答助您解除烦恼。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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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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