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律空间法律咨询平台特约工程纠纷刘政伟律师为您解答沈阳工程发包人是否可请求解除合同?

2018-12-21 16:38:32 鼎律空间小管家

沈阳工程发包人是否可请求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想要解除,需要视情况而论,那么沈阳工程发包人是否可请求解除合同?这个问题需要资深专家给出解答,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多您从业经验为您进行如下内容解答。

沈阳工程发包人是否可请求解除合同?

鼎律网特约沈阳工程纠纷律师——刘政伟律师为您总结出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综上述内容,可以总结一下就是,承包人存在过错,可能对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或存在工程合同违约时,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发生工程合同纠纷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解决。

上述简单解答的内容对于您的疑问是否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类似:“沈阳工程问题会被罚款吗?沈阳工程结束后产生纠纷怎么办?”的问题,请点击鼎律网在线咨询,会有资深工程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鼎律网沈阳特约工程纠纷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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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

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人才库专家、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注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等法律事务,著有《建筑工程法律实务》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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